第四十六章 罗斯与阿诺德 【求订阅】
萨准备把乐队的总部放在坦帕,甚至可以放在FFF公司新总部。
这就涉及到了有没有人愿意来的问题,倒不是因为美国人有什么故土难离的思乡症,而是娱乐圈的中心在洛杉矶。哪怕部分纽约人不同意这个说法,它也在洛杉矶。
而摇滚乐的圣地在西雅图,虽然很多洛杉矶人不同意这个说法,但是同不同意它也在西雅图。
让一群雄心勃勃的伯克利音乐学院毕业生远离西雅图,远离洛杉矶……
仅仅这一条。可能就会让一部分充满理想主义的浪漫青年拒绝加入,哪怕乐队的发起人是凯萨。
不过事情远没有凯萨想得那么悲观,最终在试音过程中他还是挑中了一个贝斯手和一个鼓手,而挑中他们的原因是他们是一对情侣。
贝斯手叫罗斯?佛瑞斯特,是一位有着一头红色短发的加州女孩,热辣的身材前凸后翘,贝斯的节奏就像她的人一样,让人一见难忘。
鼓手叫阿诺德?施密特,来自德州的金发棒小伙子,鼓点就如同他的姓氏一样铿锵激荡。
能在伯克利毕业还被艾米丽挑中的人注定不凡。施密特除了打鼓还精通大部分西方打击乐器,罗斯除了贝斯也可以弹奏吉它、班卓琴、曼陀林、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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