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典故,又见典故!
自己的偶像林尘是如何回应的。
“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叫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
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相离开这是非之地。”
典故!
又见典故!
林尘的微.博没有辱骂袁清,也没有说明什么,但就是这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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