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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节 居丧者的饮食

走,但不可插手帮忙。服小功、绍麻的人出外吊丧,可以插手帮忙,但不可以参与行礼的事情。

    参加葬礼的客人,如果和死者本不相识,只是慕名来会,就在灵枢抬出庙门以后退出;如果和死者是点头之交,就在灵枢经过大门外表示哀悼的地方退出;如果和死者曾经互赠礼品,互相走动,就等到下棺封土以后退出;如果自己曾经带着见面礼请教过死者,那就等到主人回家返哭后才退出;如果和死者是朋友,那就等到虞祭以后才退出。

    参加葬礼,并不是简单地跟着主人走一走,而是要帮助主人办事的。所以,四十岁以下的人参加葬礼,都要帮助牵引枢车。乡人参加葬礼,五十岁以上的人,在孝子回家返哭时可以跟着一道回去;而四十岁以下的人,就要等到填土成坟以后才可以回去。

    居丧者的食品虽然粗恶,也必须用以充饥。如果因为饥饿而耽误了办事,那不合乎礼的要求;如果因为饱食而忘掉了悲哀,那也不合乎礼的要求。如果由于悲痛过度而造成眼睛看不清楚,耳朵听不明白,走路摇摇晃晃,精神麻木不知哀伤,就不好了,君子对此表示担忧。所以礼文上又规定,居丧者如果有病可以饮酒吃肉,五十岁以上的人不能无限度的悲伤,六十岁以上的人不能过于哀伤,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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