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疯狗法则
导,连夜商量出的结果。
因为我只有十三岁,没有达到履行刑事责任的年龄,加上我本身处于自卫,就是到了法定年纪,也就是个防卫过当而已。
可因为我反击的过程过于偏激,而且确实导致了高个子的死亡,最后由当地法院依法宣判我十八个月,也就是一年半的有期徒刑。
因为这件事影响恶劣,并未公布出去,除了当事人的我以外,也只有高个子的父母和同伴知道,一切手续都从简办理。
当天我就被送进了少管所,开始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牢狱生活。
再这之前,我也问过警察小姑的事,但却没人告诉我小姑的消息,她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似的,没有任何消息。
唯一让我稍感安慰的,就是明白了当天出租屋为什么会那样。
据说是有一名老头,小姑某位“大姐姐”的生意,却不想在双方交易过程中,那名老头过于激动,猝死了过去,这才有那么多警察赶过去,而我之前看到蒙着白布被抬出来的人,就是那个激动猝死的老头。
知道这些,让我轻松了不少,起码确定被抬出来的人不是小姑,只要小姑没事,她总有一天会来看我的。
至于那个跟老头交易的“大姐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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