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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106 邂逅

去,伸手指着说:“他、他、还有他他他,在黎凡特的村子里,他们都举刀杀过人。他们犯的是杀人罪。剩下的都只犯抢劫罪,嗯……也或者还有杀人的,但我没有看到,就没法指证。”

    小女孩说着,转向最通刑律的鲁邦尼,完全是一副命令的口吻:“律法书是怎么写的?一字不差说给他们听。”

    看小女孩一本正经的模样,鲁邦尼也是努力忍笑,百分百为人臣下的肃穆态度朗声宣告:“法典明文第一条:不准杀人!对杀人者,必要拿出可让受害者遗族满意的赔偿,并承诺供养遗族终身。若赔不出来,就是流放为奴,终身不得释放自由;法典明文第七条:不准抢劫!若能归还受害者财物获得谅解,一年苦役,若不能归还、不得受害者谅解,十年苦役。”

    美莎满意点头,转过来再问阶下囚:“都听清了吗?杀人是重罪,抢劫是重罪,早早说过的话,我有没有骗过你们?”

    一群倒霉蛋拼命摇头。

    小女孩又问:“你们犯的罪,自己都认吗?”

    清一色痛快点头,认!认!

    “谁犯杀人,谁犯抢劫,我有没有冤枉你们?”

    清一色再度摇头,没!没!

    那就好,美莎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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