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4-110 叫阵(下)
的负责人;反之亦然,如果接收一方的负责人核对出的数目,是比送货人所报的要多,那就重赏接收一方的负责人,这样一来,也就等于同时杜绝了送货人本身克扣私吞的隐患弊端。
美莎的狡诈手腕,就是要让送货的与接收的,两方发生利益冲突,你得了赏金我就得不着,我要想得赏金,就必须查出你们这方是不是有猫腻,是不是能让我发现比你这个自报数目再多一些的东西来,由此形成互相盯防、互相揭短的制约。当然了,核帐数目也不是能随便报的,想要赏金就来个信口开河?当然不可能!这些监理工作,就是由美莎亲自选出来的这批得用官吏来负责核实,核准了才能作数领赏。由此,对于丰厚资财转运里的种种占便宜花招,恐怕也就不难来个真相大起底了。
此外再有,就是对于所谓路途损耗这个看似最难办的问题,咨询铁托、萨尔凯等等军中资深人士,对于各样补给的损耗数目,大概是在个什么范围内才算比较合理。有了基本参照,美莎就又制定出了一系列的加赏等级。是在报账有功赏金之外的额外加赏,根据所运物资的不同类别,合理的损失比例也都各有不同,若能控制在合理损失之下,是三级加赏;比合理损失还少一半,是二级加赏;而若实际损耗能在合理比例的三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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