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相关知识
号写成圆形,人们称为“圆案”,俗称“圆”,或称“团”。取在50名以内的为第一圈。圈分内外两层,外圈30名,内圈20名。也有不分内外,把50名排为一大圈。圆圈中用朱笔写一“中”字,这个“中”字的一竖还要写成上长下短,好似“贵”字的上部,取吉祥之意。外层正中提高一字写的是第一名,其他名次,由左依次排列。因为卷上的考生姓名是弥封的,发案时只能写座位号,所以被录取的考生称为“出圈”或“出号”。最后一次发榜,才将所有被录取的考生依名次横排,用姓名发案,称为“长案”。第一名,称为县案首。
府试,明朝时经县试录取的士子得参加上一级的府试,由知府或知州主考。试期多在四月,报名等手续与县试略同。录取之后,方能再参加院试。
院试,明朝由各省学政(及学台)主持的考试。曾被府试录取的士子,可以参加院试。由于学政称提督学院,所以又称院试。报名手续与府试、县试略同。考试合格之后,得入府学或县学读书,谓之“入学”。确定其为生员身份,才能参加本省的正试。
再讲正试。童子试在经过院试合格录取后方可参加正试。
正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个阶段。
乡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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