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仇日反高丽的刘行首(续)
其后绝不通中国者四十三年。
高丽人当然喜欢来朝贡了,因为大宋的产品过硬不说,给的回赐也高,利益在里头呢。
还有一点,就是他们私人也可以自己带一些货物……
对宋朝的决策者来说,高丽频频入贡,这个经济行为可以为达到“结之以谋契丹”的政治目的,提供了千载良机,于是厚遇来使,与夏国使同等对待。
高丽贡使旅途所居亭传,皆修葺一新,且“皆名高丽亭”。
神宗又下诏“立高丽交易法”。
此前,朝廷回赐使者,“须下有司估准贡物乃给”,而新立的“交易法”则认为估准贡物,“有伤事体”,因而规定“国王贡物不估直回赐,以绢万匹永为定数”。
这其中的朝贡贸易的非经济性特征于此可见一斑。
到了徽宗这一朝,同样为了达到“联丽抗辽”的政治目的,更加优待高丽来使,“升其使为国信,礼在夏国上,与辽人皆隶枢密院,改引伴、押伴官为接送馆伴”,再次提高接待规格,而其他朝贡国从未享受如此殊荣。
不过,此时辽政权已处覆亡之前夜,北宋苦心经营的“联丽抗辽”的朝贡外交终成泡影,把普通的经济行为政治化的企图没有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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