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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付出必须有回报

管住发小钱;犯罪了的人,也去当厢兵------

    甚至还可以退伍,只不过他们叫剩员。

    剩员在宋朝的禁兵、厢兵和土兵中都存在,它是宋朝军士中的拣退者,即禁兵、厢兵、士兵因年老或疾病。不任征戍,保留军籍,减削军俸,在军中从事杂役的人。

    按规定,凡十将、将虞候、承局和押官至65岁,军士至60岁,原则上须降充剩员,至5年后退役。

    此外,军中有疾病者也须降充剩员。剩员只领取一半以下军俸,充军中杂役。宋朝大多数的老弱士卒。都是安排在剩员中的,并且成为宋朝的一项传统。

    减充剩员的将校虽然没有脱离军籍,仍然有饭吃有军晌拿,但已不是军队的主要战斗力量。它具有安抚、照顾年老残疾军人的意义,这时,他们的幸福感就不是一般的强了。

    宋朝对退伍士兵的另一项安置措施,就是遣返归农,让他们归乡种田,官府发给一定量的粮食。同时对退伍者的家属还给以必要的帮助。

    如退伍士兵死亡,其妻其子遂为穷民,则许指射荒闲田耕种,支与一年请给,令买牛种,免租税丁役,使为永业。

    对离开军队的伤残军人,朝廷则要求部队给以措置收养,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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