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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信者自知

夜盺把手表还来。

    没有偷窃的夜盺拿什么还给他?可教导主任完全不听夜盺的辩解,不相信他的不在场证明。强行将莫须有的罪名压在夜盺身上,当着所有人的面前指责他,辱骂他是小偷的儿子!

    放学后,夜盺被罚站在操场的演讲台。他低着头,影子被盛夏的夕阳拖的很长很长。

    直到第二天东西被人在办公室的洗手池边找到,原来是教导主任自己洗手时摘下,不小心忘记了。

    对此,夜盺找教导主任讨要一个说法。然而找回手表的教导主任非但没有道歉,还趾高气扬的指着夜盺的脑袋:“我冤枉你了吗?要是不想被人指指点点就别给我惹是生非。别以为你住在那个小妮子家你就能和人家一样,说白了你就是她家的一条狗。再闹就给我滚出这个学校!”

    其实,这个时候的夜盺可以理智的解决事情。比如去找教务处反应教导主任的所作所为,或是直接写封书信提交到校长手上,无论哪个做法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教导主任的教职生涯起到影响……

    可又有谁能够压抑这份滔天的怒火呢?

    品行不端正,没有素质,除去“教导主任”这份托人关系的工作,这家伙就是一个中年废柴大叔。受侮辱被污蔑还要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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