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不屑为仙
野生的萝卜辛辣,且很有嚼头,若是用粗盐美美的腌上一缸,吃起来会口感更好。
从泡菜缸里捞出来一筷子切成指头粗三寸长的萝卜条然后用清水洗掉多余的盐份。
用铁剑将萝卜切成豆大的丁,然后泼上一层热油,豆油的香味便与萝卜的清香混杂在一起,闻起来就已经美极了。
菜有了,剩下的就是主食了。
也是自家山头种的灵米,修长的米粒看起来就喜人的紧。
雪白的灵米不需要淘洗只要倒入清水煮就可以了。
米有些多,因为朝歌要熬的粥稠一些。不是米饭,但也要稠的能立住筷子。
尺高的陶罐是用来煮粥的最好器具,倒入灵米,倒上清水,然后再给火堆里填把柴!
切上一小撮最肥的野狼肉,盖好瓦盖,现在只需要等待。
雨水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若是前世,这样的日子适合在床上睡个好觉,或者玩会游戏,再不行也得看个电影动漫啊什么的!
可是,这个世界没有这些先进的东西。
朝歌手里的《九州杂记》还是在功德殿那个老头手里三个下品灵石借来的。
好久没有去功德殿了,所以朝歌也没机会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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