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奸商
关东辽尾不服地说到:“你那只破笔凭什么卖七两银子!我家阿凡买这支笔的时候只花了四两,你这不是黑店是什么!”
老板哈哈大笑,不以为然地说到:“谁规定我店里的这支宣城紫毫就一定要比你手里的这支关东辽尾便宜?买卖本就是双方的事,我又没强迫你买。”
姜凡虽然替周梦瑶感到委屈,不过老板说的是有道理的,买卖双方谈生意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杀猪巷和东十字大街的包子铺卖的包子价钱还不一样呢,何况是这种贵重东西。要怪也只能怪她自己一个十几岁的女娃单独出来买东西,穿的还挺金贵,不宰她宰谁?
姜凡同样替自己委屈,要是刚才再把价给报高一点就好了,现在弄得自己半点油水没得捞,还要走这么远的路看周梦瑶发脾气。
听到老板的话,周梦瑶一时语塞,秀眉紧蹙心中仍然不服。渐渐地来了些围观的人,周梦瑶在大庭广众下被说得失了面子,一气之下便鼓囊着小脸把店家的那支宣城紫毫扔在地上踩成几截,然后转身抓起柜台上的笔架就要往地上砸。
姜凡怕她闯祸,急忙上前拉住她的双手劝到:“小姐使不得,使不得啊。”
“阿凡,你竟然拦我!他们这样欺负我,你不替我说话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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