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对卢峰是按照故意伤害罪判刑。
易潜说:“你们当时是聚众斗殴,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确可以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这里面其实也有很多地方可以弹性处理,你们里面首要分子没事,怎么就你有事。”
说到正事上,易潜就变得非常严肃了。
严肃到让卢峰有点陌生。
卢峰说:“我们当年还太年轻了,又一直在学校里没怎么接触过外界社会,完全是凭一腔激愤就冲动行事。当时顾成杰的妹妹出了事,他的妹妹很漂亮,人也温柔,其实我们楼层的好几个男生都暗恋她,从顾成杰嘴里听到她的事情后,大家都很愤怒,之前就起哄要去替她讨回公道,后来顾成杰被打,大家的愤怒情绪更是涨到了最高。所以就约了对方在学校后面的树林里见面,要给那个男生一些教训。那个男生叫什么我记不清了,他和他的团伙在学校里很有名,都是有钱有势人家的小孩儿,而且有人之前还犯过强/奸罪,但因为当时年纪小,所以完全没被定罪。这些人因为家里有关系,便仗势欺人,胆子很大,天不怕地不怕。我们这边最初只是拿了几把寝室削水果的水果刀,根本算不上武器,想到对方那些人的品性,我怕大家吃亏,就让大家把教室里的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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