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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军火走私

前的规定,私售者,罚没非法所得,并处与非法所得相当的罚金。而主犯,还须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劳役,从发,则须处以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劳役。”

    “那曲参军以为呢?”

    “私售军器,若是按唐律,可以处死了吧!孟参军偏袒孟家了!”曲爱娇歪着头答道,“而且,很显然,孟有福是此案最关键的人物,却只按从犯处理,还允许他以罚代劳役!”

    “那你觉得,应该怎么处置呢?”

    “自然是从重处罚!”

    “具体一点!”

    “首犯者,诛,从犯者,流!”

    王延兴哈哈一笑,摇头道:“某既然在售卖之初,便立了规矩,自然是按规矩来!此时,便按孟参军的意见办理!”

    说罢,王延兴又继续对曲爱娇道:“故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

    “不能一味地重罚,而是要罚得清楚、明白,让受罚之人,明白被罚的原因和程度的依据!”

    “哦……”曲爱娇不满地哦了一声,又道,“孟家人犯事,他就不用回避吗?”

    “孟参军与孟家的关系有些特殊,不用回避!”王延兴笑着对曲爱娇解释道,却又问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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