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的睡衣,我心知屋里必然如同狗窝,等我出去收拾残局,我可以记起我昨晚没喝醉的时候是如何地引吭高歌鬼哭狼嚎,要是边上有人,起码也得骂我个狗血淋头。这也是我第次觉得,啊,住在没人住的地方,真好!
出来看,客厅根本就是台风过境,除了我搬不动的东西,其他所有的东西都不在原来的地方,鸡骨头和空啤酒罐满地都是……
t_t……
等收拾完毕,身上的酒味都已经发酵了。洗澡之前我对着镜子端详我这张因失恋宿醉而憔悴的脸,眼里遍布血丝,黑眼圈,毛孔粗大,t区油光,黑头加痘痘,简直不能见人……我庆幸自己这两天都不上班,否则这副尊容去了,肯定会被那帮孔雀女阴损得不敢抬头。
可这就是我。
没有姣好的容貌,没有不错的家世,也没有多么聪明灵光的脑子。现在的工作是在家杂志社做文员,工作内容就只是写几篇过得去的文章。只需要盯着身边的那只彩色打印机张张地把纸张吐出来,然后装订成册。
这样的工作没上完高中的学生都能胜任。实在算不上什么有技术含量的好工作。
但这世上有部分人其实就只有那么丁点大的出息。好比我。边其实还是会羡慕那些风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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