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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怎样把兔子弄到手

   “我小舅子,兔子,我小舅子抱着一只野兔子回家了,是不是?”李公甫似乎到现在才听明白是怎么回事。

    张成道:“头儿,就是这么个事。今天上午你不是叫我们在追查那名飞贼的时候,帮你留意一下你的小舅子,我找到了你的小舅子。你的小舅子当时从东边集市出来的时候,怀里就抱着那只又肥又大的野兔子。”

    张成生来就是个吃货,他自己对吃的东西要求非常严格,可是他自己又总是吃不肥,吃了三十多年,到现在还是瘦不拉几的,一米七的个头,总共才有110斤,看上去就好像细竹竿一样。

    由于他的眼睛小,长得歪瓜裂枣的,眼光又高,所以他三十四岁的人了,还没有娶妻。

    张成的眼睛虽然不大,可是眼珠子却非常的聚光,他能够看出什么样的兔子红烧出来的兔子肉最好吃。

    在张成的眼中,所有能吃的东西都是美味佳肴,因此,他在说到那只兔子的时候,嘴里面都快流口水了,他的脑袋里面已经把那只兔子被红烧以后的样子给勾勒出来了。

    很多衙役都忍不住心中的兴奋,都想让李公甫现在就带他们到他家吃兔子去。

    李公甫也觉得这两天,大家确实辛苦了,特别是找许仙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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