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大明金国
嘉靖四十四年“修大板升城”。隆庆六年(1572年),仿元大都建库库和屯。
金国的汉人知识分子为阿勒坦出谋划策,制定规章,制定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史称《阿勒坦汗法典》,又称《金汗法典》。
隆庆四年(1570年),阿勒坦汗的孙子因为一个女人突然叛逃到大明的大同镇要求“政治避难”,这一事件深刻地改变了阿勒坦和大明朝的长期敌对关系。
双方剑拔弩张的同时开始谈判,最终的结果就是史上的“隆庆议和”、“俺答封贡”(明朝将阿勒坦音译为俺答)。
明朝交还阿勒坦汗的孙子,阿勒坦汗则引渡九名白莲教高级领导。
明朝开放十一处边市作为“市赏”,阿勒坦接受明朝的册封为“顺义王”,每年冬至接受大明朝颁发的历法。
金国中的汉人自此称阿勒坦汗国为——“大明金国”。
大明朝对阿勒坦往来汉语文书中,亦称其为“金国”,故而“金国”的叫法得到了官方认可。
阿勒坦汗晚年慈悲为怀,皈依了主张“不杀生”的黄教——藏传佛教格鲁派。
阿勒坦汗国成为爱好和平的国家,长城内外“无用兵之患,沿边旷土皆得耕牧”,“民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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