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以情出入,而彼得执其罪之大小以为辞。故今之法,纤悉委备,不执于一,左右前后四顾而不可逃。是以轻重其罪,出入其情,皆可以求之法。吏不奉法,辄以举劾。任法而不任吏,故其法繁。古之法若方书,论其大概,而增损剂量,则以属医者,使之视人之疾,而参以己意。今之法若鬻屦,既为其大者,又为其次者,又为其小者,以求合天下之足。故其繁简则殊,而求民之情以服其心则一也。
然则今之法不劣于古矣,而用法者尚不能无弊,何则?律令之所禁,画一明备,虽妇人孺子,皆知畏避,而其间有习于犯禁而遂不改者,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也。先王欲杜天下之欺也,为之度,以一天下之长短;为之量,以齐天下之多寡;为之权衡,以信天下之轻重。故度、量、权、衡,法必资之官,资之官而后天下同。今也庶民之家,刻木比竹、绳丝缒石以为之,富商豪贾,内以大,出以小,齐人适楚,不知其孰为斗、孰为斛,持东家之尺而校之西邻,则若十指然。此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一也。先王恶奇货之荡民,且哀夫微物之不能遂其生也,故禁民采珠贝;恶夫物之伪而假真且重费也,故禁民糜金以为涂饰。今也采珠贝之民,溢于海滨;糜金之工,肩摩于列肆。此又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