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三
界上吏不得犯蔡州人,曰:“俱天子人,奚为相伤?”少诚吏有来犯者,捕得,缚送曰:“妄称彼人,公宜自治之。”少诚惭其军,亦禁界上暴者。两界耕桑交迹,吏不何问。封彭城郡开国公,就拜尚书右仆射。
元和七年,得疾,视政不时。八年五月,涌水出他界,过其地,防穿不补,没邑屋,流杀居人。拜疏请去职即罪。诏还京师。即其日,与使者俱西,大热,旦暮驰不息,疾大发,左右手辔止之。公不肯,曰:“吾恐不得生谢天子。”上益遣使者劳问,敕无亟行。至则不得朝矣。天子以为恭,即其家拜检校左仆射、右龙武军统军知军事。十一月某甲子薨,年六十二。上为之一日不视朝,赠潞州大都督,命郎吊其家。明年某月某甲子,葬河南某县某乡某原。
公不好音声,不大为居宅,于诸帅中独然。夫人邻国夫人武功苏氏。子四人:嗣子光禄主簿纵,学于樊宗师,士大夫多称之;长子元一,朴直忠厚,便弓马,为淮南军衙门将;次子景阳、景长,皆举进士。葬得日,相与遣使者哭拜阶上,使来乞铭。铭曰:
提将之符,尸我一方。配古侯公,维德不爽。我铭不亡,后人之庆。
韩退之国子监司业窦公墓志铭
国子司业窦公,讳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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