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四
人人莫不自在。杖婢使数未尝过二三,虽有不怿,未尝见声气。
元和五年,尚书薨,夫人哭泣成疾。后二年,亦薨。年四十有六。九年正月癸酉,祔于其夫之封。长子殿中丞继祖,孝友以类,葬有日,言曰:“吾父友,惟韩丈人视诸孤,其往乞铭。”以其状来,愈读曰:“尝闻乃公言然,吾宜铭。”铭曰:
阴幽坤从,维德之恒;出为辨强,乃匪妇能。淑哉夫人,夙有多誉;来嫔大家,不介母父。有事宾祭,酒食祗饬;协于尊章,畏我侍侧。及嗣内事,亦莫有施;齐其躬心,小大顺之。夫先其归,其室有丘;合葬有铭,壶彝是攸。
韩退之河南府法曹参军卢府君夫人苗氏墓志铭
夫人姓苗氏,讳某,字某,上党人。曾大父袭夔,赠礼部尚书。大父殆庶,赠太子太师。父如兰,仕至太子司议郎、汝州司马。夫人年若干,嫁河南法曹卢府君讳贻,有文章德行,其族世所谓甲乙者,先夫人卒。夫人生能配其贤,殁能守其法。男二人:于陵、浑。女三人,皆嫁为士妻。贞元十九年四月四日,卒于东都敦化里,年六十有九。其年七月某日,拊于法曹府君墓,在洛阳龙门山。其季女婿昌黎韩愈为之志。其词曰:
赫赫苗宗,族茂位尊;或毗于王,或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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