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三章 如此野餐
然,顾苍不喜欢吃麻雀这种小鸟,内心里面有抵触,总觉得这跟那些小鸡一样,吃了就会有种罪恶感,所以他一般不吃,都是在腿上栓根绳子遛着玩,玩够了就放生。
若想开荤,那就只能去捉野山鸡和野兔,一到下雪天,这两种非常好抓,野山鸡在雪地里跑得慢,而且有足迹,一旦被发现了很难跑开,最终就变成了叫花鸡那时候没多少调料,小屁孩也不可能到处跑还带盐,有时候抓住了就地开杀,扭断脖子,从屁股那里把内脏掏出来丢给随行的小狗,毛也不拔,直接裹上泥巴,埋进浅土层里,上面烧火,现在吃起来绝对腻的要死,但那时候,真可谓是上等美餐。
野兔就更容易抓了,农村有很多大坑,坑边缘部分往往杂草密布,有的还比较陡,野兔就喜欢在这地方弄窝,一旦下雪,顾苍就往这地方跑,然后顺着脚印儿一路摸到兔子窝,往往能缴获一窝兔子,然后大的吃掉,小的养着,养大了……再吃掉。
偶尔,会遇到刺猬,不过刺猬这东西他没怎么捉过,只是在成年后有一年在老家,大冬天,还没怎么下雪,他在台式机上打游戏的时候,脚丫子往底下一伸,突然踩到一大团刺刺的东西,低头一看却是一只刺猬,估计是这边电器运转比较暖和,也不知道怎么就从外面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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