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我是个好男人
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路程了,他的记忆力惊人,在酒吧里望见拍摄中远远的有一条公路,他直接把车推到一旁,下一刻跃入黑暗之中,还有十九分,时间紧迫,他灵活的越过果树林,突然一声微弱的声响,他突然凌空翻越,一阵疾风从自己的右手手臂上划过去,清风冷汗直冒,有狙击手。他突然止住脚步停在一根树枝上,变得异常的冷静,他隐隐的感觉到有两个枪口同时锁定了他的身体,头顶和胸口,令他不敢动弹分毫,在炼狱之城里对枪形成的强大的肌肉记忆,令他感到一丝不安,因为这两个人的枪法准度达到了百分之八十,跟清风一辈子都不想遇到的那个女人的枪法还是有一些距离,但这两个人足以威胁到他的安全,他知道多停留一秒对自己越不利,他妈的,老子最痛恨狙击手了,今天就让你们看看大爷的厉害,他迅速的侧身,两颗子弹也在这一刻冲刺而来,0.338英寸口径(8.5870mm)拉普阿马格努姆狙击步枪弹枪口初速为914米/秒,惊人的速度让清风的头顶还带起发丝挥动,胸口的磨了一层皮,这是他专注于保护自己的大脑的代价吧,同时惊喜的是他发现了一个狙击手的位置,虽然他们都加了消声器,但是就在刚刚急速侧身的瞬间,他敏锐的感觉到自己的头顶子弹飘过的痕迹,黑色的月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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