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字条
柳敬宣说道:“像这种珠宝金银等贵重之物应该严加看管才是啊。敢问什么东西被盗了,东西多吗?”
博克善说道:“柳大人说的是。内弟邱浚岂能不严加看管。被盗的东西不多,只有一件,是一把纯金的如意,价格不菲。但是盗窃之人不仅盗取了宝物,还留下来一张纸条,你来看。”
柳敬宣接过博克善手中的字条,上面写了四排小字:郭炳南强抢民女无人管,博克善谋财害命丧人寰,狗赃官如果再敢欺人命,判官爷即刻送尔赴黄泉。
柳敬宣看来看去,又将纸条递还给博克善,说道:“这是有人寄书示警。看来杀人凶手还未离开扬州府。”
博克善对柳敬宣说道:“柳大人说的是。但是这张字条还有一个秘密。”
柳敬宣不解地问:“什么秘密?”
博克善说道:“这张字条的笔迹和邱浚的笔迹非常相似。”
柳敬宣说道:“那应该不会是邱浚监守自盗的吧?”
博克善摇了摇头,说道:“我内弟绝不可能做这种事情。他也没有理由做这种事情啊。”
柳敬宣想了想,说道:“如果不是邱浚所为,那么此人应该非常了解邱浚,有意饶他一条性命,否则就不是盗走金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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