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初次开堂
来不及写诉状申告,就跑到县衙门口击鼓鸣冤,县官听到击鼓声就会速速升堂问案,不需要写诉状,也不需要交费用,到大堂从实告来就由官府定夺。
当然,也不是说击鼓声冤不需要付出什么,如若案件不成立,或是故意弄出事端,代价是非常大的,具体是什么,就得视情况而定。
边城县的衙门是大大的敞开的,可供百姓围观,如今边城县已经是许久没有升过堂,此次算是几年来的第一次升堂。
作为每隔一段时间的公堂审案,今天同样是不需要写状子的,只要有冤情的原告,都可以击鼓鸣冤,然后带着被告上了公堂,述说情况,再由张顺定夺。
站在衙门外观望的百姓已经是一层接着一层,少说也有几百人,这是其他地方都少有的状况。
人虽然多,但是个个都是安安静静,这是对县令张顺的尊敬,也是一个公民应有的表现。
不少人都是想看一看这青天大老爷是如何来断案的,是否与其武力(部下的实力)一样,断案如神。
大堂是知县审理刑事案件的地方,中央有一暖阁,内有三尺公案,上面放着惊堂木、文房四宝以及红绿头案签。
红头签为刑签,是下令动刑的。绿头签为捕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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