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伪神体系
,
曾经的希腊神,卡俄斯家族,
曾经的北欧神,布利家族,
曾经的印度神,梵天家族,
曾经的埃及神,拉家族,
曾经的中国神,浮黎元始天王家族。
合称——“五位尊神”。
五位尊神共同领导伪神,把伪神以能力和血统划分为七等,
第一等为小尊神,
是五位尊神以外的,保持完美血统的家族,实力强悍,这样家族有六个,
霜巨人尤弥尔家族,(原希腊神)
天御中主尊家族,(原日本神)
伊特萨姆纳神族,(原玛雅神)
曼纽家族,(原波斯神)
安家族,(原苏美尔神)
斯文托维特家族,(原斯拉夫民族神)
合称为——“六小尊神”
第二等为半尊神,
血统一部分杂,要么就是小家族,小神族。(家族是一个人的直系后代,神族是多个人的直系后代。)半尊神很多,不一一举例。
第三等为护法神,
是从各神族挑选出战神的后代组合成的组织,任务是维护秩序,保护尊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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