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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人尽其用

另外一个勒卫玛不熟,但那家很红——去年新扎的贵族,但就是因为新扎,往前最多再有一氏姓,所以也可以排除掉。

    剩下三家,一家在帝都,一家在帝国东南,一家在帝国北部。

    三个不同的所处家族,却恰恰代表了帝国贵族的主流分类。

    帝国法制森严,一个贵族家族可以到别处买房子,买田地,但家族的本家根基在哪,却是由帝廷指定的,并且相对固定,既不允许私自迁移,也不允许只留下几个老弱病残的在本家撑门面,其它人都跑别处定居的擦边球。帝国宗法规定:家族私迁,可议不臣大罪。

    哪什么家族封什么地方,有什么讲究呢?

    帝国没有明文法典来规定这些问题,不是没人考虑这点,而是这些事不好写到明文法里面去,历代帝廷,都是依祖例和各种潜规则来处理。

    比如说,只有极少数贵族,能够被封在帝都内,在帝都领要多一些,而其余大多数贵族,只能根据管据分离的祖例一一分封。

    所谓管据分离,就是贵族的封据点不得封在他的管辖范围内,比如堺臣的家族封地肯定要在其它堺。军团长的封地亦不能在他的驻地里。除此之外,还有出身地回避,血缘回避等等规矩,非常的复杂细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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