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狗仗人势的恶女子
省)、府(州)、县三级地方行政制度,省一级以承宣布政使司为主,管民政、财政。为了防止权力过重,另设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管司法和军事,使地方官吏相互牵制。到明成祖时,集权进一步强化,北京作为都城则更加明显,主要体现在内阁、京军和厂、卫机构的设置。
明成祖迁都后,在皇帝与六部之间正式设置“内阁”,内阁大臣由皇帝钦选,由于在内廷殿阁办事,故称“殿阁大学士”。皇帝通过内阁控制六部,这是明成祖强化君主的又一措施。但到明中后期,内阁大学士职权愈重,往往由他们为年幼的皇帝秉政,如九岁的英宗继位后,由内阁大学士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辅政,朝政多由他们议行。由于明后期皇帝多昏庸无能,国家大事往往经阁臣议定,再拟为皇帝指令,下达各部执行,造成内阁大学士专权,反而削弱了皇权。
明政府在京城内外及周围州县设立七十二卫,成立五军、三千、神机三大营,合称“京军”,负责守卫京城。英宗正统年间,经土木堡之变后,三大营损失惨重,后改团营。嘉靖皇帝恢复三大营旧制,改三千营为神枢营。驻守城区的士兵,日夜轮番值勤,守卫皇宫、内外各城城门、衙署以及主要街衢,京畿交通要冲、皇家陵寝亦派重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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