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口袋罪
大明有种奇怪的罪行,名字叫做口袋罪。所谓口袋罪,就是强势的政府部门,官僚或者无耻文人,强词夺理,给守法公民强加的罪名。
口袋罪不是大明的发明,从中原王朝成立的那一日起,从夏朝甚至三皇五帝开始,就有了这个名目。当然,大明的官僚们将其玩到了极致。
只要出台一个法律和政策,能够给老百姓加点锁链,那么这些狗官们连夜开会都要执行。比如说大明金融法一出台,这些狗官就去找各家钱庄的麻烦。他们说起来,无不大义凛然,全是国家民族之类的大道理。明眼人一看,实则狗屁,那些放高利贷的,那些搞金融诈骗的,怎么不见这些狗官去打击呀!相反,有利于百姓融通资金的钱庄,却被这些狗官管得死死的。
几名做正当生意的钱庄老板被抓,那些狗官,给这些没有话语权和全力的老师人瞎定罪。那些无耻的报馆的老板,给这些不幸的商人瞎下标题。个个耸人听闻,动不动就涉案数亿或者几十亿,其实稍微懂一点经济血常识的人都知道他们不过是服务了十几普通百姓或者二三十个小商人而已。每个月他们的营业额也不过一两百万。这些狗官将他们的营业额乘以十二,再加上他们营业十年,就成了涉案数亿了。大明百姓数学普遍不好,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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