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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攻打西班牙人

任首领,势力日盛,在谷地建立了霸主地位。继承人蒙特祖马一世及其后的国王不断对外用兵,开疆拓土,至16世纪初,其疆域东西两面已抵墨西哥湾和太平洋沿岸,北与契契梅克为邻,南至今日之危地马拉,人口约300万,发展到极盛时期。

    阿兹特克人的最高首领国王和贵族高居于民众之上,并拥有强大的军队,明显表现出阿兹特克社会已向阶级社会过渡。阿兹特克的国王由部落会议从特定的家族中推举,事实上是最高军事酋长,无世袭权,并可被部落会议罢黜。阿兹特克人同与之结盟的部落结成统一的政治和文化共同体。联盟所征服的部落需向联盟割让土地和纳贡,但可保有自己的部族神和习俗,由自己的酋长管理。特诺奇蒂特兰城分为四大区,分属四大胞族。下面共分为20个氏族,各氏族有自己的氏族神、祭司和寺庙,享有处理内部事务的权利。各氏族选出代表出席酋长会议。土地被分成王田、祭司田、军田,由公社成员集体耕种,以供国王、贵族、祭司和武士所需。但社会组织仍以被称作“卡尔普里”的氏族公社为基础,土地为氏族公有,分配给各家庭耕种。

    阿兹特克人的社会组织以氏族为基础,实行公社土地所有制,但已开始出现阶级划分,贵族、祭司、武士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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