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帝驾崩篇
汉景帝元年(BC157)10月,经专家小组最后讨论决定,丞相申屠嘉领衔上奏:刘恒的谥号为孝文皇帝、庙号为太宗。
汉朝第三件要忙活的就是普天同庆。汉景帝元年(BC156)4月12日,赐天下百姓各一级爵。22日,大赦天下。5月,减免百姓一半的田租,由十五税一降为三十税一…这些都是所有皇帝登基必须要做的几件好事。除此之外,刘启还多做了一件好事——减刑罚。
关于刑罚,刘恒生前已废除了肉刑。然而刘启却认为:这貌似轻刑,实则杀人!刘启之所以这样说,是有原因的。因刘恒规定:凡刑砍左脚趾的,改鞭打五百;应割鼻子的,改鞭打三百。刘恒以为劳改犯就此只吃点皮肉之苦,少了些短脚少鼻之苦。这样无论对谁,都是有好处的。可事实呢?这些劳改犯根本就没几个人能顶得住三五百鞭的。所以不被鞭死,也多成残废,最轻的也会落得个鞭打后遗症!于是,本来只是少脚缺鼻的,现在竟被活活打死。做好事变成了做坏事!
刘启认为这怎么行嘛?于是马上下诏:鞭打五百下的,改打三百;鞭打三百下的,改打二百…如还是没人能顶得住打,那就只好下次再各减一百了。我想:刘启心里应已做好了这样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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