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会错情(求月票!)
管民间有“屈死不告官”的说法,可实际上打官司的人还是很多很多,以致每逢放告日,官府收到的状子都是用尺来量的。
因为状子实在太多,状子又常常长篇大论,动辄数千字上万字,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能用上三四千字来描述来龙去脉,再用三四千字来揉发愤怒、悲伤或委屈,以致负责刑名的官员不得不下令状纸必须简炼,不能超过五百字!
可是在铜仁府,这里的刑厅以前三年能收到三张状子都是很惊奇的事。而现在居然在一个放告日就收到了三份状子,实在可以和于监州暂代知府职权并列为铜仁两大新闻了。
“放告日”是官府收状子的日子,一般来说,只有杀人害命、致人伤残等重大刑事案件才可以随时上衙门告状。一般的民事诉讼平时是不受理的,只能在规定的日子举告,一般从初一开始,每五天为一个放告日。
今天正好是“放告日”,刑厅接到了三起案子。状子太多的时候。官员会先把所有状子先看一遍,有所侧重地提原告、被告进行问案,叶小天见只有三桩案子,便直接升堂,先从第一份状子审起来。
这是一桩“民告官”的案子,一个商贾状告一个税科小吏勒索贿款不得,复又调戏他的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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