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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六 革新

工艺劳作能力的奴隶,采用学徒制度,由这些有技能的精英们负责教授,并且制定了官方考核制度,奴隶们在学成之前都属于学徒阶段。所生产的商品所得归师父所有,而通过官方考核的奴隶则可以自行开业经营,由官方借出一笔资金作为本钱,然后分期还款。

    对于农业劳作方面则由一批善于耕作的农民成为庄园主,大量从事农业的奴隶隶属与他。每一位庄园主除了要负责耕作自身拥有分配的农田面积以外,还必须教导协助这些农业奴隶如何更好的种植农作物,如何提高产量。当然,在头三年这些奴隶的土地中产出的农作物的百分之五十归庄园主所有,庄园主除了向政府缴纳百分之十的税收外,还有百分之四十的盈余。以后每三年为一期,奴隶们向庄园主缴纳的作物将减免百分之十的产物,最低为百分之二十。这样如果庄园主能在十年内将作物的总产量提高百分之二百的话,那么他的总收入并不会因此发生变化。而魏松为此精心调查了当地的气候、水文、土壤、耕作技术等各方面的情况,并研究出了一套改进方法,只要庄园主能够照此方法改进生产方式的话,产量提高百分之二百并非无稽之谈。如此一来,不但可以使得奴隶在短期内掌握必要的生活技能,成为真正意义上自食其力的农民,也可以给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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