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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古斯塔夫之心

壮,这也是典狱长选上他的主要原因。

    弗雷泽,毕业于剑桥三一学院,是不列颠军情六处的特工,也是个冷战的狂热者,他鼓吹北约应该用核武器对苏联实施全面打击。五十年代后,他被派到土耳其进行情报工作,服务于不列颠在中东地区对苏联势力的破坏工作,以阻碍苏联对中东地区的渗透。在一次有关埃及问题的任务中,他爱上了苏联特工金斯卡娅,爱情让他不能自拔,也因此暴露了身份。他是个典型的达尔文党人,一听说古拉格出现了生化士兵,他就毫不犹豫的立刻答应,参加十人搜查小组,半点也没有想过事态的严重和自身的危险。

    选好了人,武器装备更是必不可少。“安德雷阿斯之锯”是弗兰基米尔战胜怪物的关键所在,因此典狱长为十人小组的每一名成员都配备了电锯。除此之外,每个人还在腰间和腋下,各配备一把十三发的M900苏制特制加长手枪,武装带上挂有六枚松球手雷,以及一柄AK47步枪,并且尽可能多的带上弹夹,每个人的身上最少也配备了九个填满子弹的弹夹,当然这要视他们自身的负重能力而定。

    典狱长本打算让弗兰基米尔来驾驶“冰霜机甲”,却遭到卡夫卡的强烈的反对,最后卡夫卡成了“冰霜机甲”的驾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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