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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辩论

诸位。我等认为昌意追逐少姬致使少姬溺水而亡,属无心之过。本来可以从轻处罚。但他打死老龟却是有意而为,罪恶重大不可饶恕。因昌意年纪尚轻,念其年幼无知,免其为老龟抵命。罚其离开父母迁居远方。这既是对昌意的惩罚,同时也是对昌意的救治。因为昌意有今日之过,与姬的过分溺爱和纵容是分不开的。如果让昌意继续留在姬的身边,日后难保他不会再犯类似的罪过。这是其一。

    “其二,姬不得再向受轩辕氏部保护的其他各部收贡奉。昌意年纪轻轻就犯下如此大罪,与姬的管教不当有密切关系。姬之所以那样纵容昌意,与他手中掌握着大量的财物有密切的关系。所以取消他向各部收取贡奉作为对他的惩罚。

    “其三,昌意需要把老龟的形象刻在木板上,每天早晚叩拜以示认罪和忏悔。”

    姬一听要罚昌意迁居远方和罚自己不得再向各部收取贡奉,心里就好大不乐意。可他刚才已说了要听从众人的处置,一时不好再开口反驳。风后在一旁已知他的心意,站起身道:“各位,既已罚昌意每天向老龟的神像磕头忏悔了,怎么能再罚他迁居远方?至于不许轩辕氏向所保护的各部收取供奉,似乎更加不妥。这项权利是我们轩辕氏族人奋力抗击犬封人,用性命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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