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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青天大老爷在上

    随后,被告方的稍微有些麻烦,因为被告方是帝国政府,理论上来讲,理应由帝国总理出席审判,但帝国总理哪有时间来干这个于是便派了个帝国总理府办公室秘书代替帝国政府出席此案。

    所以,这位秘书要出具的证明就有些多了,首先是他个人的身份证明,然后是由帝国总理府开具的工作职位证明,随后是帝国总理府的委任书,授权他全权负责此案。

    然后是律师,这个是帝国自己培养的律师,是一个新兴职业,目前国内取得资格的律师一共也才不足百人,大多数都在法院有备案。

    所以,律师需要出示个人身份证明,由法院开具的律师资格证明,以及帝国总理府出具的委任书。

    这些证明都是先由大法官袁世凯以及两个辅助法官检查,确认无误之后在交由书记员和监督员记录,最后在拿到对方那里接受对方的检验,走完流程之后,这些证明才会被归还给当事人,同时,大法官宣布身份证明有效,案件进入下一个环节。

    “帝国最高法院于元年九月十五日接到原告方李文煊诉状,原告李文煊以帝国政府无恰当理由拒不归还公元1903年,元年这两年从民间收缴的庚子赔款为由,将帝国政府告至最高法院,经最高法院调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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