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刑部主事在析财案中论公正
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太平日子,为后人垂名,立功立德立名立法,却有一桩案大理寺不理,告之刑部主事,众人不明,由新上任的吴主事主持断案。此案原由为:
山东济宁大名府次州于县唐家村,是多姓村,也是古时西北洪都河洪水受灾迁来的中等大小的村落,不受孔子教化,爱内讧,不外争财婚姻,这次正是此事。媳妇是同村蒋氏桂珍的女儿,嫁给同村李氏方晓的儿子由情,媳妇蒋琪生了女儿三个,是大家庭,要分开过,所以要析财。这李氏是小气,也有几亩薄田,也是糊口,也就是要分田,那蒋琪好强,想招郎续香火,这田产不可不要。那婆婆也是有几个儿子,有几个男孙,也不差蒋氏几个女儿,要她全嫁出现去。嫁出女儿,自己孤凄,也是不争气,连生三胎都是女子,老公也不争气,是怕惹事的主,生了三个女儿,更是怕事,心里也想招郎,这十里八村也不是没有过。轻声说与父母,给一顿骂,说是自招,女儿是人家的人,是泼出去的水,不要留恋,你有兄弟,也是一家人。这蒋氏也恨铁不成钢,也是抱了十四岁的小女儿哭,大的也十七八岁,再不嫁人,也是明白这辈子不好过。那女儿也想嫁过同村的人,哪不是村里的地越摊越薄,所以村里也不热心,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一大家庭就失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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