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试探接触3
花酒后回家闹事,被巡捕罚款5元的事。当然,胡适作为学者,日后回忆这段事难免痛心,称这是“一次精神上的大转机”
相比于胡适,素质更低的阔少大学生,逛妓院就更加荒唐了,争风吃醋,在妓院大闹的也不在少数。李开周在《**与租房》一文中,讲述了一名阔少**闹事的故事:瞧见对面房间一老头儿拥着一位青春靓丽的姑娘,气不打一处来,向老鸨拍桌子:“怎么不把那好的介绍给我?”老鸨说:“对不起少爷,人家是包月。”“包月?那老家伙一个月出多少钱?我多出三十块大洋,你去叫他滚蛋!”老鸨见钱眼开,当即跟老头儿毁约,于是那姑娘就“转包”到这位大学生名下了。
除了**喝花酒,民国大学生还热衷于逛舞场,而且丝毫不受时局影响。跳舞是从西方传入中国的娱乐新玩法,大学生作为先锋群体,自然率先参与,一时间大学生纷纷出入舞场,左拥右抱,当时上海大学生复兴运动促进会发表宣言描述说大学生“悉逞豪奢,挥霍无量之金钱,换得暂时之肉感,用意既殊,流弊立现,诱人堕落,莫此为甚。”
当时有大学生记述了自己逛舞场的“第一次”体验:“回到学校里,心儿还是常常在跳舞场中。那薄薄的衣裳,高耸的乳峰,跳躍的酥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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