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帮
发大财,他苦苦哀求母亲让他到美国去闯一闯。他母亲觉得与其待在家里等着饿死了,不如出去闯一闯,于是司徒美堂便揣着几块钱远渡重洋来到了美国。美国是天堂也是地狱,对华人来说就是地狱。司徒美堂一踏上旧金山的土地很快就感受到了什么是地狱。他在这里不仅没有淘到金,反而经常被美国流氓欺负,小小年纪无亲无故的司徒美堂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而且那时候美国社会的主流是排华,华人备受歧视,清朝人后面拖着的辫子被称为“猪尾巴”。
司徒美堂天天被人欺负,为了不客死异乡,在中国时就学过一点拳脚功夫的司徒美堂,在美国勤学苦练加之跟着会功夫的人偷学一点,很快便学了一身好武艺。经过同乡的介绍,他在旧金山的一家中国杂碎馆当厨工,每天工作16小时,月薪只有12美元。当时,常有吃“霸王餐”的美国流氓光顾中国餐馆,不仅白吃白喝,还砸店打人。很多华人都敢怒不敢言,司徒美堂却是嫉恶如仇的性子。可是虽然有一身好武艺,但是司徒美堂也意识到,武功再好,个人能力有限,还得加入组织才行。
而当时在美国比较有势力的华人社团组织就是洪门,于是司徒美堂加入了洪门致公堂。司徒美堂很会为人处世,做事公道又有正义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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