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探亲
有“将作监”(唐、宋),营缮司(明)等部门。清代皇宫、苑囿则由内务府掌管,设“样房”、“算房”,其中供职的主持人是世袭的,如著名的“样式雷”、“算房刘”。至迟从唐代起,已有民间职业匠师从事设计、结构和施工指挥,称为“都料匠”,负责作出结构详图,指挥下料加工和现场施工合成,但不亲自操作。可见,都料匠是从工匠中分离出来的有建筑专业知识的技师。五代至北宋初期都料匠喻浩曾撰写《木经》,书已失传;仅在《梦溪笔谈》中有片断记载,说建筑分为上、中、下三分:上分屋顶尺度以梁长为准;中分以柱高为准,台基及檐深与之成比例;下分为堂基与登阶坡道关系,分峻、平、慢三等,以荷辇姿势和人体尺度为准。由此可见:以人体的尺度和活动方式以及由此派生的用具为设计尺度出发点,这个原则从《考工记》到《木经》是一脉相承的。
宋代另一部重要建筑著作,是建筑专家李诫编著的《营造法式》。书中包含各种“作”(大木作、瓦作等等)的制度、工限、料例三个主要内容以及有关附图,系统说明当时建筑的分级,结构方法,规范要领,并按照“功分三等,役辨四时,木议刚柔,土评远近”的原则,规定劳动定额。书中一个重要之点是提出“以材为祖”的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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