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自愿被活埋
者下葬。
就在亲戚们提出要我卖房子的时候,二叔二婶家的子女发话了。
堂妹林心兰和堂弟林才思,姐弟俩一个16岁,一个15岁,他们说,我父母盖这个小洋楼,借了他们家两万块钱,所以,这房子卖了,得先还他家的债。
如此一来,其它9位亡叔家的子女们也趁机提出,我父母盖小洋楼,他们每家都帮了不少忙,都催我赶紧把房子卖掉,把卖房子的钱,让大家平均分,但是这抬冢和换饭的钱,还是得我单独拿。
就是说,我家房子必须卖,但是卖房子的钱,我不能拿来作安葬,而只能让我的堂弟堂妹们平分,我必须另外想办法,弄到6万块钱安葬死者。
我觉得委屈,我觉得大家算的帐不对,抬冢费和六七换饭的6万块我认了,谁让我的身份特殊呢,可我家的房子凭什么要卖了钱分给他们啊,那我以后住哪儿?
这对我不公平,太不公平!
然而,十里八村的人,都觉得我家亲戚们算的有道理,还说我一个人,根本住不了三层小洋楼,最重要的是,出事的拖拉机是我家的,大家觉得理应由我家赔偿各家的损失。
我打着手语据理力争,没想到的是,我越为自己争辩,大家越要把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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