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倒卖点东西吧
孔思蒙觉得他既然遇到了能让人穿越时空的时麦麦,这是几十亿人想求都求不到的机遇,这事老天爷让他给碰上了,那他要是不利用利用时麦麦这个技能他都对不起他自己。(看小说请牢记)
孔思蒙知道能自由的穿越时空就可以干很多能赚钱的事情,比如做个倒买倒卖的商人就很合适,不管怎么说都比在现代只会拼命干活要好的多。
孔思蒙早就明白了,在现在这个社会,以他的能力,再怎么努力打拼最后也就是一个普通公司的总经理,倒不如趁着这次机会当个个体小老板也不错,说不定他就能靠着这个发家了呢?而且看起来可能性很大。
但是卖什么合适呢?首先是目标人群的定位,在现代商家最喜欢的客户是年轻女人和小孩子,这些人有钱并且容易在冲动之下将钱花出去,但是在古代女人地位低下,可能根本没有消费能力,孔思蒙只好打消他原本想要将现代的女性内衣弄过去卖的想法。
那剩下的只能定位高端消费人群了,王公大臣什么的,但是孔思蒙作为一个外人又没有渠道认识他们,不过这个孔思蒙以后可以再考虑,毕竟他以前从没想过会认识到何抚墨这种高层次的人。
然后就是选择卖什么东西了,首先这个东西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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