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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 荣誉勋章

高荣誉勋章。

    美国国会荣誉勋章,也叫荣誉勋章,是美国根据1862年的美国国会法而设立的一种美国国家颁发的最高,并且获得标准非常高的勋章。

    获得荣誉勋章的个人必须具备英勇顽强,自我牺牲,临危不惧的事迹,所表现的勇气与大无畏精神必须明显超过他的同伴,授予此勋章必须具备令人信服的服役表现证明,推荐必须从突出功绩的标准来考虑,荣誉勋章只能由担任美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的美国总统亲自颁发。

    荣誉勋章也是美国唯一不能合法买卖的奖章,非获得人在公共场合穿戴它也是违法的,违法者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33节704条的规定会被判罚款及监禁不超过1年。

    余洋和约翰等人在摩加迪沙的表现,足够获得这枚勋章,而且在任务结束成功结束之后,失败的军事行动让美国政府感觉到颜面大失。

    所以余洋等人事迹就成为了美国军方的最后一块遮羞布,将余洋等人事迹进行了放大宣扬,最终成为美国公民人尽皆知的英雄,真正的战争英雄。

    这枚勋章的背面的时间是1993年十二月,应该是授勋时间,时间下方的位置,还有余洋的名字,不过是拼音,如果可以余洋更希望这个勋章上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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