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处分告示引公愤
县长夫人的几句话,让范长宜校长惶惶不可终日,他知道这年头,什么法律都不如现管,官大一级压死人,官就是法,什么这法那法都是屁法。
范校长召开校委会研究对我的处分。会上成二大不同的处分意见,一部分老师认为打架事件主要由邓春发纠集人员先动手殴打廖振山,要处分得处分邓春发,对廖振山给予警告处分就行了;而校长范长宜几个领导却坚持对我开除学籍,取消高考资格的处分意见。两种意见难统一。
如果对我就此罢了,校长范长宜知道在县长那里是绝对过不了关的,最后的结果是校长让位,圈起铺盖走人,他怎么会甘心因此而丢官呢。他孤注一掷,以校办公室的名义张榜贴出了我的处分决定。把处分决定公示在校园公示栏里,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关于我校高三(二班)学生廖振山打人致伤
的处分决定
廖振山,男,1982年5月1日出,共青团员,华金县北团乡野猪村人,于2001年8月被我校录取为高中部(二)班学生。该生于2004年6月14日下午放学后在城郊中桥的北巷路动手把本班同学邓春发打伤,现仍在医院住院。
廖振山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的纪律,严重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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