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一十二章 本周科普,请跳过
木雕成。实心,不利于共鸣,若用来演奏,无法获得足够的音量。此外,该器通长约34厘米,用来演奏显然太短小,而《同典》载,唐代的筑长四尺三寸,汉筑演变至唐代虽然有异,但相差也不至于如此悬殊。这些理由都足以证明它是明器,该器犹如有柄的小瑟,筑面首位各钉以横排竹钉,一排五个,这就与《风俗通》的记载相符。这具明器筑的样式与瑟相同,似乎又说明瑟、筑、筝的样式是极其相似的。
假如真的瑟、筑、筝的样式雷同,那么只能认定筝与瑟的差别除了音色有别而外,外在的差别主要在于弦数,即:瑟有二十五与五十弦之分,而唐代的筝仅为十二弦与十三弦,当时的筑也发展成为十二弦与十三弦,那么筑与筝之间的区别又在何处呢?《通雅》在筝下注明“踏步筝用骨爪,是、长寸余,以代指”;而在注筑时引《释名》的说法:“筑,以竹鼓之也”。如此看来,其实、差别主要在于筝是弹拨乐器而已。当然,《通雅》还在筑下注明:“似筝,细项”,这“细项”便成了筑与筝形态上的主要差别。原来初试的筑,是要以左手握住颈部而用右手击奏的,故而“细项”,唐代已长四尺余,显然无法握持,这细项看来乃是保存了旧有体制而已。《通雅》在筝这一条目下还注上了“轧筝以竹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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