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 内阁
很多,士大夫们完全没有陌生感,能十分快速的处理政务。同时上下官吏的合理流动也可以形成凝聚力。但是这只是内阁,大明另外一个奇葩机构朱宏三还没想好怎么办,那就是御史制度。
这种制度古已有之,从秦朝就开始设立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是全国所有官吏的监察机构,对皇帝直接负责。到明代,朱元璋承袭宋元旧制设给事中,洪武六年始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六科给事中初设,至洪武二十四年以后逐渐定型,这成为明代监察制度的一个重要发展。
明代的御史制度分为两块,一是督察院的御史着重监察全国官吏和一般机关,二是六科则是对六部的业务进行对口监察,二者不相统属,可互相弹劾。每科各设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左右给事中各一人(从七品),给事中四至十人不等,其职责是“常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因为六部是全国最高的行政管理部门,所以六科对它们的监察作为主要职责,对皇帝来说是有其必要性的。六科给事中的威权与御史相近,但其专门化的业务监察,要求工作尚在进行当中便发现并纠正其可能的危害,消灭可能造成的损失。
明代对于这一职位的选拔也是有很高要求的。按规定,一般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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