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 两江总督
省制,但是实在不方便,蒙古人为了不使汉人造反,在行省划分上不按照山川地形设置,而是将全国打乱重分,当然这在维护国家统一上有积极的作用,可是和平时期交通就成了大麻烦事。所以到了明朝对元代的行省进行了改革,形成了两京十三使司制。也不知道朱元璋那个神经搭错了,在一个省里非要弄出三个互相不管辖的使司制,再加上中国人办什么事喜欢扯皮,弄得中央很多政务推进不下去。
这样在明中期为了更好的管辖地方,开始设立巡抚制。巡抚一开始并不是地方首长,而是和中央特派员一个性质,是为了具体什么事情而下派的中央官员,事情办完后要回到中央。但是随着各省的人口增多,再加上明朝后期土地兼并严重,各个省事务开始增多,朱元璋定下的那种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开始不合时宜,所以巡抚制也就成了事实上的地方官。
但是这个明末的巡抚和清代的巡抚还不一样,明末巡抚制不一定一个省一个巡抚,可能一个府就设立一个巡抚,也可能十好几府才设立一个巡抚,张国维就是一个例子,他担任过十府巡抚。
可是清代巡抚就不是这个样子,在清朝中叶,巡抚成了定制,也就成为一省最高长官,掌管一省所有民政、财政、司法、军事大权,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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