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男生宿舍
冤枉他。看来生活的地域环境真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甚至包括他的基因。</p>
罗永福最怕老大的地方是在篮球场。他自恃力量型,但和老大克里木比起来,那就不在一个级别上了,人家的胳膊比他的大腿还粗。所以每次抢球、扣篮或者篮板球,只要遇到老大,那就只能自认倒霉了。</p>
老二就是罗永福,人称阿福。寝室里他干的最多的事就是给大伙打开水,最多一次可拿六个热水瓶,在食堂和寝室之间狂奔,成为校园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p>
老三是赤峰小伙王洛,这家伙酒量大的惊人,喝白酒那就是喝白开水。罗永福记得,第一个月的补助刚发下来,大伙就全寝室出动,去外边恨撮了一顿。</p>
都是意气风发的年龄,不管能喝不能喝的兄弟,都端起了酒杯。结果大家都喝的断了片。可这位老兄却像没事人一样,独自另要了半斤伊力特老白干,倒入海碗里一口气喝下。</p>
从此,罗永福总结出一条经验,千万不要和西北人拼酒,那是找死。</p>
据说甘肃北部、内蒙一带的王姓人家,大部分的老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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