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五章 字仲简
“名”又有“字”,有些人名、字之外还有“号”。?
那么,古代什么是名、字?呢?
所谓“名”,是社会上个人的特称,即个人在社会上所使用的符号。直称姓名大致有三种情况:第一、自称姓名或名。如“五步之内,相如请得以颈血溅大王矣”,“庐陵文天祥自序其诗”。第二、用于介绍或作传。如“遂与鲁肃俱诣孙权”,“柳敬亭者,扬之泰州人”。第三、称所厌恶、所轻视的人。如“不幸吕师孟构恶于前,贾余庆献谄于后”。?
“字”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是与“名”相表里的,所以又称“表字”。《礼记·檀弓上》说:“幼名、冠字。”《疏》云:“始生三月而始加名,故云幼名,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又《仪礼·士冠礼》:“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称名,他人则称字也。”由此可见,名是幼时起的,供长辈呼唤,字是为了便于他人称谓,对平辈或尊辈称字是出于礼貌和尊敬。男子到了二十岁成人,要举行冠礼,这标志着本人要出仕,进人社会。女子长大后也要离开母家而许嫁,未许嫁的叫“未字”,亦可叫“待字”。十五岁许嫁时,举行笄礼,也要取字,供朋友呼唤。?
除了名和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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