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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 大明税赋

地方就会想方设法、横生枝节的从田赋以外寻找敛财的方法。

    他们的手段有五种,一是在田赋中增加各种附加,比如运输费、损耗以及上头的各项摊派或按地亩或按人丁加入到正税之中,其结果就是轻税变成了中税,后来演变成了重税。

    二是加大劳役的力度,以各种名目,将一些原本应由官府开支的项目改为百姓的无偿服役。

    三是将衙门的开支、公共的开支,摊派到农村,由百姓提供各种的实物和劳役。

    四是通过一些临时性的名目,如剿匪、加征辽饷、剿倭饷、练饷等。

    五是在实物的税收改折银和劳役折银中,强行规定不平等的兑换率,对百姓巧取豪夺等。

    不得不说朝廷的官员不愧是大明最精英的一批人,他们想出了各种各样的税赋和劳役名目,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征收。当初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就是想改变这种加派,意图将役、残留的人头税等全都并入到田赋之中,减轻百姓的负担,但终因太复杂,触动各方利益而虎头蛇尾,没有完成。

    至于触动的是什么人的利益,可想而知,一定不是那些贫困的平民百姓。

    可笑的是一些人还天真的将那些诸如东林党、阉党等人视为国家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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