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若为美食故,性命也可抛!
戈壁滩。
凤歌也只能跟着跑了起来,毕竟冰球拿了自己的獠牙抢,那可是比云霞剑更厉害的捕猎工具。
冰球在前面像发了狂地带头奔跑,凤歌强悍的体质也不怕这简单的消耗,他们整整跑了两个小时,居然还真的跨过了一望无际的戈壁滩,进入了丛林。
进了植被茂盛的地方,动物就多了起来。
见到有动物活动的痕迹,冰球立马就活了过来,扛着獠牙抢,一马当先地冲进了树林。凤歌抽出云霞剑,也是跟了上去。
进了树林,凤歌看着扛着野猪獠牙,在树林里吼叫着追击小动物的冰球一阵儿无语。小动物全让那蠢货给吓得钻进灌木丛或者地洞中,完全打乱了凤歌的猎捕计划,照这样下去,别说三人份的食物,估计连泡泡的午餐都没有着落。
凤歌嫌弃地瞥了冰球一眼,换了个方向,一路搜索这前行。
“白长那么大个,只能消干饭。”
凤歌想着冰球那么大的个子,但抓个小兽也不会,天晓得它以前是怎么活下来的。又想起冰球那蠢肥的身躯,他又很是好奇,到底它是吃什么才能长成那样,喝西北风么?
没有了冰球的的搅局,前行十多分钟后,他有了发现,一只啮齿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